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北京:新城小区配套设施不全 禁销售

北京:新城小区配套设施不全 禁销售

北京:新城小区配套设施不全 禁销售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日期:2009-6-16

  

要适度控制中心城教育、医疗、行政办公和科研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鼓励有影响力的学校、医院整建制外迁新城。昨天,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新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就业服务、社区卫生、文体活动、养老服务、消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全的新建住宅区,不得发放销售许可证。

新城建设规范拆迁行为

按照规划,北京的11个新城中,顺义新城、通州新城、亦庄新城被确定为重点新城。《意见》还要求规范新城建设拆迁行为。合理确定拆迁征地补偿标准,规范拆迁补助补贴费用。建立失地农民多元化安置机制,除货币补偿外,加大房屋安置力度,拓宽房屋安置方式,同时做好失地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做好被拆迁人员安置工作。

重点新城3年内通轨道

《意见》中明确,到2012年力争每个重点新城有一条轨道交通;新城与中心城、与规划重点镇以及相互之间实现快速顺畅连接。重点实施亦庄线、顺义线以及大兴线、良乡线等7条轨道交通线。重点实施顺义新城新国展联络线、站前北街延长线,通州新城潞苑北大街、朝阳北路东延,亦庄新城经海路、科创街等道路工程。到2010年初步形成重点新城较为完善的内部路网。

3G网络覆盖重点新城

《意见》要求,到2010年重点新城内部规划路网架构基本形成;实现每个新城有一座高品质中水处理厂;电力支撑和配电设施全面完成;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加强基站建设,在重点新城建成区范围内逐步实现数字TV、移动无线宽带、3G无线通讯网络基本覆盖。管线要实现全部入地,避免马路拉链和线网空中搭挂。

新区销售前设施须齐全

《意见》中明确提出,搞好中小学、幼儿园、就业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文体活动、养老服务、消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不配套的不得发放销售许可证。加强新城特别是新城待建设开发区域的酒店、写字楼、商场、超市和银行、电信、邮政、加油站服务网点等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鼓励名校名院整迁新城《意见》中特别提到,要适度控制中心城教育、医疗、行政办公和科研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制定土地供应、建设资金投入、职工住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推动向新城的功能转移。鼓励有影响力的学校、医院整建制外迁新城。完善名校办分校、名院办分院政策机制,增强新城公共服务资源的吸引力。

温榆河凉水河建万亩公园

《意见》要求,要优先启动实施隔离绿化带工程,防止今后拆迁建绿。推进温榆河、北运河和凉水河河道整治,建设万亩滨河森林公园。到2010年,每个新城内部至少有一条景观大道,并适当提高人均公共绿地标准,按照区域性公园(3000米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园(1000米服务半径)、带状公园或游园(500米服务半径)三级公园标准,推进新城公园建设。推行新城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统筹规划建设好新城应急避难场所。

中国社科院发布《城市蓝皮书》保障房应平均50m2

中国社科院昨天发布《2009城市蓝皮书》,在城市经济进入调整期的背景下,专家将关注目光投向了中低收入人群,建议保障性住房平均面积应在50平方米左右,以便低收入家庭在收入提高后主动搬离保障房,形成房源的良性循环。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博士后袁秀明建议,保障性住房建设应本着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建筑安全前提下,缩小面积标准,按家庭人口构成,平均面积标准应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以尽快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有利于当收入提高后,低收入家庭主动搬离保障性住房,形成良性循环的房源机制。他同时表示,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宜在交通便捷、临近就业岗位充足的区域,最好是独立小区,可与普通小区比邻,共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


本市新城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发布,新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禁销售
 
159    2009-06-18 09: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