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作为居民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超过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其中80%的电动车火灾在充电时发生,90%的电动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多发的火灾事故和上升态势,让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再一次引发关注。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分别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若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等疏漏,在不能确定直接侵权人或其没有赔偿能力时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此,就物业管理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提几点建议,通过预防和检查两手抓的形式,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最大程度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基层政府部门要求解决业主停车需要,参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要求,疏堵结合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
需要注意的是,在建设停放充电场所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与其他建筑物之间防火距离不应小于6m;
规范划线,每辆电动自行车停放面积不宜小于2.2m×0.8m,场所内沿走道双面布置车位时,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6m,沿走道单面布置车位时,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5m;
采用不燃材料雨棚,防止通过雨棚火烧连营;
定期检查,保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周围无可燃物。
其次,建议:
再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应纳入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并按时填写检查记录。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包括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制度上墙、宣传栏等,同时公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应急处置电话,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
建议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可及时发现火情,实现灭早灭小,同时还可以配合火灾调查和事后取证。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安装在监控值班室,管理人员要落实值班制度,有条件的物业管理项目可以优先考虑安装红外热成像摄像头。
最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员工消防能力建设和对业主、车主的宣传引导,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救援技能,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同时积极宣传消防法规,普及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面向业主、车主开展消防器材体验、消防知识科普,增强业主、车主的法律意识。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现场,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非常重要。南京“2.23”火灾事故发生后,笔者所在公司马上行动,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物业管理项目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共涉及十项内容,供大家参考。
在通过近期参与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调查工作,收集整理了部分同行的反馈意见,在此呼吁社会各界痛定思痛,共同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是生产环节。希望有关部门提高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标准,重视产品的本质安全。这一点在今年两会期间,也有代表委员提出“加强锂电池产品质量源头安全监管”的建议,从源头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其次是停放环节。新建物业管理项目应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市政道路旁可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解决存量小区场地受限的问题。
再次是充电环节。统一电池规格,采取换电方式,降低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导致的火灾风险。
最后是保险机制。考虑购买公众责任险,合理转移风险,提高赔付能力。
作者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设施设备技术委员会委员、专家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