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全省文明创建活动通知》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从而有效的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具体要求:
1、 物业企业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绿化、工程服务到位;
5、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三、检查方式:
省文明办随机抽查全市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三家,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责任到人。此次检查将纳入年度资质监管和不良信息记录档案,请各单位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
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