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廖晶:另外我们看到您提到建议出台物业管理法,2003年我国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您这次提的是物业管理法和条例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给我们讲解一下这其中的不同和差异?
任玉奇:作为条例和法规有很大的区别,如果立法的话,作为国家的法律,它具有一定刚性,法律是高于条例的,条例只是辅佐法律的。物业管理方面有一些背景需要我们思考,第一是目前我们国家的城市化正在加快发展,我们居住在农村的人口,现在据建设部的不完全统计,有40%甚至50%以上开始住在城市里,这么多人口在城市。对物业管理有了新的需求。我所提的物业管理法的立法,就是给城市一个更加规范的物业管理。
第二政府一些职能开始由物业公司部分进行履行,比如城市的治安问题,城市居民的计划生育问题,还有城市税费的管理问题等等。现在住宅社区治安都是由物业公司来做的,那无数个小区构成了城市,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规范。
第三用法律来规范可以使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整个服务质量。比如说政策和法律的一些宣传,现在你到城市问哪个小区,没有几家公司会宣传法律,或者其他方面的正面宣传。
主持人廖晶:我们看一下在线网友的问题,有一位网友说物业管理法对于业主的物业维修基金具体监管和资金流向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任玉奇:物业管理维修基金是由每个业主缴到政府,缴到房地局。房地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对这个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我关于立法的建议中是提到了的,这个资金不同于其他的资金,这个资金应该完全用在每个老百姓身上的,100%的不能挪作他用。这个政府在立法方面要写清楚,把它明确下来。
第二个,物业管理维修基金顾名思义就是房屋要维修的时候使用这笔资金,这个钱应该是专款专用,这个城市哪个小区哪个户口。不能挪用他用,避免今后使用的矛盾和问题发生。
主持人廖晶:我听您说的例子已经非常具体了,这个提案里应该有很多具体的事例,您提的这个议案是不是跟自己的行业有一定的关联性?
任玉奇:不是跟我的行业相关联,一直以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是很普遍的问题,这次调研,还有很多的政府一些机关参与了。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政府的责任,老百姓的利益。
主持人廖晶:网友还是在这里有很多的留言,能够看得出来,物业公司和我们的业主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您觉得目前我国的物业行业存在哪些问题?
任玉奇:物业行业本身是很朝阳的行业,城市在不断发展,这个行业在为六亿以上人口进行市场服务。但是这个朝阳行业为什么没有社会地位?我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物业公司也是很尴尬,他受房地产的委托在管理业主的财产和生活,但是业主有的时候不理解物业公司。有的中低端小区经常发生物业管理公司跟房地产商的矛盾,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他两头都不是人。在房屋出现一些问题的时候,房地产管理公司说这个责任不是我的,我们已经到了保修期了。可是业主来说,你们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我就不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能够立法以后,将这些责任和义务都明确规定,就解决了三者的矛盾,哪些责任是房地产公司的,哪些责任是物业公司的。而且物业公司要承担起履行社会和政府责任的义务。比如说家中孩子当兵,母亲的户口通过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等等一系列的社会服务。怎么把物业公司的社会地位通过立法提高。将朝阳产业尽可能发展下去,这需要用法律明确下来。
而且物业公司在整个城市人口生活中间,它的社会地位和它的服务质量问题都直接影响城市居民的整体生活质量。如果我们物业公司有非常好的服务,除家政、保洁、保安以外,还有政策法律宣传,还有家里当兵、上学,调动工作,迁移户口,还有计划生育等等提供优质服务的话。我们的生活也就更加便利了,生活质量也就更高了。
主持人廖晶:刚才也提到了物业行业是朝阳行业,所以很多的从业人员都没有很明确的标准,您觉得从业人员应该有怎样的从业素质?
任玉奇:我们在北京、深圳、上海,在一线城市多数的物业公司都是企业自己制定标准,有很多标准是非常高的,有五星级的服务,北京很多小区都实现了,包括湖南长沙有很多小区也做到了。关键是取决于物业管理小区的定位,就像宾馆一样,你是三星级,两星级还是四星级,你享受哪一个级,定位哪一个级,按照哪个收费标准。然后物业公司所配备的人才和管理就按哪一种哪一级来安排。
主持人廖晶:您的意见是按ABCD,是分级来。
任玉奇:按档次。
主持人廖晶:而不是一个统一的标准。
任玉奇:统一标准还是有的,通过立法,物业公司要达到什么标准,如果从立法方面,来保证物业公司的地位和行使物业公司条例的权利。还有建立整个社会跟物业公司,跟城市管理互动,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还是物业管理。像你们这栋大楼应该不是你们自己的服务,应该是物业来服务。每个城市基本上都少不了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