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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物业与业主之间服务和利益分配是矛盾焦点

伴随着商品化住房的普及,物业和业主的关系也成为一种新型的、重要的社会关系,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和谐也成为社会和谐的基础。据统计,西安市现正式注册物业服务企业400余家,管理小区600多个,城市物业管理覆盖率35%。随着物业管理的广泛普及,业主维权意识的日渐提高,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日渐增多。

   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逐渐增多

  我们小区的这个物业公司,算是我住过的几个小区中各方面都比较好的一家。杨小姐是曲江春晓苑小区的业主,入住已有一年多了,提起自己小区的物业公司她感慨颇多。
  杨小姐表示,小区内的环境很好,保安措施也不错,就是有些问题老是解决不了。刚搬进来的时候,我就发现电梯里灯不亮,而且电梯运行时噪音很大。打电话到物业,很快就有人来修了,可是第二天灯还是不亮,噪音也没小。只要你打电话,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总是很快就来,可有的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杨小姐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说是24小时热水,地热供暖。可是入住后,热水不热,暖气也不暖。物业说因为楼里的住户少,所以循环慢,让她把水多放一会儿就好了。每次用热水前都放上近半个小时水,谁受得了。

  我们小区里车辆进出,物业都要收停车费,但从来不管是不是业主的车,交钱就能进。你看,院子里面到处都停着车,把路都堵严实了……”一说到自家小区的物业公司,家住东方家园小区的葛女士一肚子的委屈。收钱时不能少一分,可是一有事物业就迟迟不来。我家里的暖气到现在都是不温不火的,物业看了两回也就不来了。

  在记者的采访中类似的问题很多,很多都集中在一些公共设施和用水用暖上。对此,西安市房管局物业办主任濮斌锋表示,现在西安很多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到位,开发商建房时遗留的问题不少。他说,物业负责的是公共设施的服务,如果家里的硬件设施出了问题,别忘了找开发商。


   服务和利益分配是矛盾焦点

  濮斌锋表示,西安市的物业管理发展至今,已被市民广泛认识和接受。同时,物业公司也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毕竟物业公司的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农村来的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文化水平大都不高。物业从业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物业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很弱,物业企业员工流失率较高,这影响着物业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陕西省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额和服务质量之间的矛盾,业主觉得自己掏了钱但是享受到的服务不够,物业觉得自己收的钱不多,但是管理的事物很多都超出了自己的服务范围。二是公共利益如何分配的矛盾。比如公共停车位如何分配,停车费、小区广告费收了归谁等。
  张麦昌律师说,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应该是地位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原来的物业管理企业已经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目的就是要加强物业的服务意识。物业公司应该把职能更多定位在服务上,而不是管理上。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房小区的不断增多,这个从国外舶来的新经济体——物业服务公司,已完全不同于过去的企业家属楼,职工的一切生老病死全部由单位负责。

   当地政府要具体指导业委会

  在记者的采访中,大部分业主对于物业多少都有抱怨,但如何解决,怎么维权,没有几个人能说出所以然。
  濮斌锋告诉记者,转变观念是第一位的。物业公司要转变观念,由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同时物业管理人员专业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业主也要转变观念,认清物业服务的内容、划清责任,不能什么事都觉得是物业的问题。
  业主维权的重要一步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商谈小区管理的重要事宜。张麦昌说,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业主自发组织起来维护业主公共利益,代表业主进行日常沟通,提高业主交涉能力和交涉力度的公共职能部门。在中国有一个文化心理,大家各扫门前雪,很少有人热衷于无偿的公共事业,业主应加强维权意识。
  濮斌锋认为,按照《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商品住宅入住50%以上或者公有住宅出售30%以上,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就可以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但是,很多业主对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比较淡薄。今后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也将加强这方面工作,组织本辖区内首次业主大会的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张麦昌也认为,除了业主要提高法律意识,知道哪些权利归业主所有,增强自身关注公共事业的意识外,政府也应该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179    2009-12-28 09: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