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六十周年大庆“特护期”期间
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国六十周年大庆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物业服务行业“特护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根据衡阳市房产管理局“衡房安字[200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业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在原有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排查,确保“特护期”设备设施的安全无故障运行。
二、对供电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对供电系统的线路、配电房在原有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排查,确保不会发生电路起火事件。
三、加强“特护期”的安全巡逻
在“特护期”内,各物业服务公司应加强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力量,建立安全台帐与安全预警体系,跟踪监控到位。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和防盗功能,防止小区内盗窃行为发生。
四、建立“特护期”内专人值班制度
在“特护期”内,要制定值班安排表,每天必须安排值班领导,公司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发生重大事故,要实行报告制度,报告当地社区及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胡小红、朱丹,联系电话:13575155634,8163061。
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