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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六十周年大庆“特护期”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衡物协字[2009]014

 

 

关于切实做好六十周年大庆“特护期”期间

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国六十周年大庆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物业服务行业“特护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根据衡阳市房产管理局“衡房安字[200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业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在原有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排查,确保“特护期”设备设施的安全无故障运行。

二、对供电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对供电系统的线路、配电房在原有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排查,确保不会发生电路起火事件。

三、加强“特护期”的安全巡逻

在“特护期”内,各物业服务公司应加强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力量,建立安全台帐与安全预警体系,跟踪监控到位。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和防盗功能,防止小区内盗窃行为发生。

四、建立“特护期”内专人值班制度

在“特护期”内,要制定值班安排表,每天必须安排值班领导,公司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发生重大事故,要实行报告制度,报告当地社区及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胡小红、朱丹,联系电话:135751556348163061

 

 

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9917

 

 
265    2009-09-18 08: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