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物业管理处近日透露,随着首笔12万余元的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和履约保证金的顺利到账,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已在我市全面建立。
为确保物业服务企业信守合同、诚实经营,市房管部门日前出台了《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其中就建立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据介绍,保证金可承担物业服务企业在非正常退出项目后,过渡管理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江苏帝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CR0650地块“金飞达名郡”项目,规划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成为《实施细则》发布后选聘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的第一个项目。当该项目建设到地面二层,计划开始预销售时,开发商依法落实前期物业管理,通过市场化招标和行政审批程序,最终确定南通华光物业公司为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按照新制度,江苏帝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万元的前期开办费与华光物业公司6.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主动付出,一并汇至市物业管理协会账户,委托代管并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