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物业收费标准有异议,物业费难以收取,导致物业公司打了“退堂鼓”,结果是武昌江南花园两栋电梯停摆,高层住户大热天不得不爬楼回家。
据此楼10楼居民邓先生介绍,该小区建于2007年底,是武汉市纺织机械厂的还建集资楼。2008年6月,金田物业公司进驻该小区,管理该12层高的居民楼,物业管理费按1.2元/平方米收取。去年年底,因部分业主不愿交物业费,物业方对居民楼内的电梯实行了“管制”:交了物业费的业主,使用电梯前先给物业打电话,保安再来打开电梯,用完后当即关掉;没交物业费的业主,则无法使用电梯。今年3月,该服务突然中止,物业方宣布“退出该小区”,这电梯就再也没有打开过。近4个月来,居民们都得爬楼梯进出。11楼住户童爹爹夫妇都60多岁了,还带着一个小孙子,到了晚上,楼道里没有照明,两老带着孙子抹黑爬楼梯,总是胆战心惊。 随后,记者找到金田物业公司的汪经理了解此事。汪经理称,该栋楼的200多名住户中,坚持交物业费的只有住在7楼以上的10多家,其余的住户从未交过物业费,多次催讨无果后,他们已无力运作该楼栋,只得放弃。他们退场后,无人再向供电部门交纳公共设施的电费,该栋楼的电梯和楼道照明因此被拉闸。 此问题当如何解决?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大阳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曾律师称,业主们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商好大家能共同接受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后,再根据此标准选择一家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尽早结束这种“无物业”状态带来的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