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小区发生爱车被砸坏,物业却推说安全问题并不负责。
王女士刚买来的爱车就在自家楼下被人砸坏玻璃,车里的钱物被人偷走,连两个车轮也不翼而飞。 家住道外区保障华庭小区14号楼的王女士说,今年5月8日,她买了一辆新车,但该小区的物业部门却不允许王女士将车停靠在小区院内,必须交300元的管理费,才允许在小区内停车。为了新车的安全,王女士向物业交了300元管理费。谁知,花钱也未必能买来平安。6月14日早上,她发现自己停在小区院内的爱车竟然遭窃,车窗玻璃被砸碎,车里的钱物都丢失了,就连两个车轮也没有了。王女士立刻到派出所报案,并找到物业的保安了解情况。该小区的保安说,王女士的车遭窃这事,他们不知道,也不负责赔偿。双方僵持不下,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哈尔滨腾飞物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刘经理说,王女士交的300元管理费只是物业公司给王女士提供了一个停车位,至于安全问题物业公司并不负责。对于刘经理的解释,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目前,道外公安分局太古派出所已对此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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