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工资猛缩水 员工疑莲业物业在变相裁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网 |
3月份工资979.44元,4月份1147.54元,而2月份能拿1826.28元。不满工资猛缩水,莲花物业一工龄逾11年的电工拒收5、6月份工资,怀疑此乃公司变相裁员。昨日,物业方予以否认,指降薪是其无故旷工、发名片揽私活、考核排末位等。深圳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45岁电工张普查于1998年5月入职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名高级电工。先后在高尔夫管理处、海关管理处负责电路维修。曾在文锦渡电工班从2001年至2005年带班近5年,于2005年被公司评为先进员工。 昨日,从他打印出的银行账单看,去年工资均在1600元/月以上,有时甚至逼近2000元。但从今年3月起,工资直线下滑。相比去年最高薪金,缩水近半。事后,他找物业公司讨说法,对方回复其业务考核不及格。但张普查认为是公司故意报复,以降薪逼着他自动走人。他自称在担任维修队长时,因拒绝帮某些主管虚开发票和拍领导马屁,遭人陷害报复,“巧立罪名前后几次将本人工资从三级一档降到 四 级 二档。”至于详情他则不愿透露。 他认为公司是无故降薪,故几个月来其星期六没有上班,“管理处以一天不上班扣发三天工资,一连扣发了几个月。”此外,他还不满,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工龄逾10年多次申请与公司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遭拒。 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罗先生承认张是公司员工,至于降薪有三原因:每星期六无故旷工长达几月;向业主派发名片揽私活赚钱;去年8月技能考核张只考了20分,年终考核又是排名倒数第一。“公司是根据其工作表现做出的处理,至于5、6月份工资是他嫌少,自己拒签收。”关于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罗先生称张去年签的合同今年4月到期,他是近期闹事才提出此事。 罗先生觉得张是无理取闹,“他还提出12万元巨额赔偿要求,后来街道介入协商,他又改口要6万。”对于揽私活,张辩解是在工作之外,但罗认为员工是拿公司资源提供有偿服务,公司明令禁止。 结果:引荐向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纠纷暂无进展 福田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士证实,张确实向物业提出6万元赔偿。由于莲花物业注册资金超过千万,按照相关规定,区级劳动局没有管辖权限。鉴于双方协调不成,他们只好引荐其向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目前,此纠纷暂无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