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推“酬金制”物业管理 |
文章来源:劳动报 发表日期:2009-6-19 |
一种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酬金制”物业管理亮相申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包干制”,能从根本上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冲突。
“酬金制”是指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预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在预收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业内人士指出,“包干制”会造成在同等收费标准下,提供的服务项目越多、服务质量越高,所支付的成本相应也越高。这样许多中小型物业公司往往以降低服务水平、减少服务项目来获取更多利润,损害了业主利益。但“酬金制”加大了物业服务运作过程中的财务透明度,有助于推动物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酬金制”将是未来物业管理发展的方向。 记者了解到,“酬金制”曾经在广州有比较大范围的推广,约有5%的物业公司采用这种模式,但也步履维艰。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难以推广,原因首先在于人们对“酬金制”有很多片面理解。其次是推行的社会条件还没有真正成熟,推广要有比较完善的市场环境,要有诚实守信的企业行为,要有正确的消费习惯和理念,要有比较宽裕的经济条件等等。显然,这些条件目前上海房地产领域尚未普遍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