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期二次供水管理的通知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机制保障城区二次供水正常有序运行的通知
市城区各物业公司、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保护我市城区居民身体健康和二次供水设施正常有序运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各单位应当贯彻“积极防范、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所属职工开展相关卫生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食用不洁食品和可能带有传染病源的野生动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各单位应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所管理社区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了解基本的疫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各单位应在所管理小区和二次供水设施机房入口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标语。
二、建立防控机制
1.各单位应建立疫情期间保障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应急预案。
2.各单位应建立情况上报机制,及时将疫情处置相关信息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当地社区、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
三、健全防控措施
1.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员工上岗前必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至少两层)或N95口罩,口罩超过4小时使用或被水汽浸湿失去防护效果时应及时更换。
2.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确保不将病毒等带入二次供水设施机房。
3.各单位应坚持每日监测所属职工身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医治”。员工有疑似病情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4.如有患病员工工作过的区域应及时进行消毒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感染者痊愈后应当接受严格的身体检查,确认无恙后方可上岗。
5.各单位要加强对二次供水场地、设施,尤其是水箱的清理保洁消毒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缩短工作间隔时间。
6.各单位要将二次供水水箱内水样定期送检,保证居民用水水质安全。
7.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卫生清扫,消除鼠害、蚊、蝇、蟑螂等害虫,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四、落实主体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依规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的口罩、消毒液等基本防护工具,确保工作人员的作业安全。
3.对因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疫情处置工作部署不到位,影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查处,并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