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物业服务小区禁止深夜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任状》及《责任状的补充协议》。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衡阳市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睿智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智物业)、冠都(衡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都物业)予以点名批评,责成公司法人代表作出书面检查,并在衡阳住宅与房产政务网、衡阳物业网予以公开曝光。
二、对“睿智物业”和“冠都物业”予以红牌警告,2016年5月30日前不晋升资质,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西子莲花”项目不参加2015年度省优、市优项目申报和评选。
三、责成“睿智物业”、“冠都物业”对“西子莲花”和“冠都现代城”项目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培训,处以罚金,处理情况于6月10日前报我局。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