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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

中物协【2011】 1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地方物业管理协会、有关单位:
2011年恰逢我国内地物业管理诞生30周年,为回顾创业历史,总结发展经验,宣传和弘扬物业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提高和扩大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推动物业管理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物协”)将以此为契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系列宣传庆祝活动。
一、活动方式及组织
30周年宣传庆祝活动由全国性宣传庆祝活动和地方性宣传庆祝活动组成。
全国性宣传庆祝活动由中物协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召开庆祝大会、编辑出版论文集、纪念册,行业表彰及文艺汇演等活动。
地方性庆祝活动由各地方物业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是围绕全国性宣传庆祝活动内容展开,也可根据各地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物业管理行业对当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贡献,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
鼓励各会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
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维修资金三个专业委员会,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报中物协批准实施。
二、活动内容
(一)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大会
作为30周年庆祝活动的高潮,定于2011年10月在内地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诞生地深圳召开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大会。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深圳市政府及各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地方协会负责人、会员单位、优秀专项物业承包商、有关专家,及港、澳、台、海外嘉宾参加。
30周年庆祝大会会期1天,分三部分组成:
上午:庆祝大会,主要内容是播放30周年发展专题片、领导重要讲话、行业表彰活动;
下午:先进事迹报告会;
晚上:文艺汇演,汇演节目从地方协会推荐或会员单位自荐的节目中优选。
庆祝大会期间,为烘托活动气氛,主会场外围布置反映行业发展成就的展览以及对先进单位和人物事迹的宣传。
负责单位:大会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深圳市房屋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协办。
(二)征集物业管理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
为加强宣传效果、突出宣传主题,由中物协发文,向全行业征集能够反映物业管理行业社会价值,表现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形象,展现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工作风貌的活动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用于宣传庆祝活动。主题词和宣传口号应简单明了、高度概括行业作用、特点、精神风貌(如“物业管理,让城市和生活更加美好”;“物业管理,专业诚信服务,时刻伴随在您身边”;“物业管理,为和谐社会作贡献”等等)。宣传海报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内容以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现“服务业主,共建和谐”的物业管理理念,展现行业从业人员风采为主。充分发挥协会网站和杂志的作用,开展网上作品展示和投票,并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归纳、提炼,最终确定用于宣传庆祝活动的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
负责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三)编印出版《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优秀论文集》、《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纪念册》
广泛征集、整理反映30年来我国物业管理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优秀论文,通过专家评选,编辑出版《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优秀论文集》并公开发行。
编辑出版《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纪念册》,纪念册由文字、图片和影像等资料组成,主要记载和展现物业管理行业发展30年来的重要事件、典型人物和瞩目成就。
主要内容包括:
1.行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事件(文件、政策、会议、活动等);
2.行业杰出人物风采;
3.行业发展所取得的瞩目成就;
4.指导行业发展的重要文章;
5.反映难忘从业经历及重大事件的回忆文章;
6.物业管理改革发展大事记。
负责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
(四)开展行业表彰活动
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人物进行表彰,具体表彰内容包括:
1.向优秀地方物业管理协会、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和先进模范人物颁发荣誉证书
(1)优秀地方物业管理协会;
(2)从业15周年以上的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3)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2.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100强排名活动
为树立行业品牌,宣传行业榜样,中物协组成专门工作团队,确定相应指标及申报评估方法,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指标进行评估,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100强名单。
3.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行业贡献奖
对在服务、管理、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社会影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行业贡献奖。获综合实力100强物业服务企业不重复获奖(总部型企业下属独立法人公司除外)。
4.向表现突出的一线员工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爱岗敬业奖
对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管理员、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秩序维护员、清洁工、绿化养护工等员工,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爱岗敬业奖。
负责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五)组织文艺汇演
汇演节目由地方物业管理协会和会员单位选送,重点推荐选送近年来物业服务企业创作产生的各类优秀节目,形式以歌曲、舞蹈、曲艺(含小品)、器乐、戏曲、配乐诗朗诵为主。中物协将组织专家对选送的节目进行审核,确定参演节目,在汇演晚会上演出,并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
负责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
演出承办: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
(六)媒体宣传活动
媒体宣传活动分为全国性媒体宣传活动和地方性媒体宣传活动。全国性媒体宣传活动由中物协负责,地方性宣传活动由各地负责。鼓励地方协会、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全国性宣传提供素材。地方和全国性宣传活动互相补充、互相支持,力争形成一定的宣传态势,达到较好效果。
全国性媒体宣传活动主要内容:
1.将今年10月定为“全国物业管理优质服务与宣传活动月”,由中物协发动全行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并向社会宣传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成就和贡献,发动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通过张贴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组织业主和员工参加各类互动活动,营造行业与业主同乐的30周年庆祝活动氛围。
2.由中物协负责,在中央媒体策划进行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系列宣传报道和专题报道活动。
召集主要的全国性新闻媒体、有影响力的地方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络媒体,参与中物协组织的系列活动,对庆祝活动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宣传报道。
3.召开行业内刊物编辑人员座谈会,发动行业内刊围绕30周年庆祝活动进行宣传,充分利用行业资源扩大宣传影响力,同时为全国性宣传提供素材。
4.在《中国物业管理》杂志上开展专题征文活动,征集记载影响物业管理发展和值得回忆事件的文章。
三、时间安排
2011年2月底前印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落实各项活动组织承办单位。
2011年9月底前为庆祝系列活动的实施阶段,第二、三季度为整个系列活动的集中开展阶段,10月召开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大会,为庆祝活动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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