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本网讯  112市物价局、房产局主要领导以及全市170余家物业公司代表参加了《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发布会。同时,由市物价局和市房产局联合制定的《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对社会公布并自即日起执行,这是我市6年来首次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调整。该《细则》的出台,对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物业收费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2004年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发布《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至今已有7年时间,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物价指数的上涨,我市2005年根据省《办法》制定的《细则》已不能满足我市目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发展要求。

因此,市物价局、市房产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讨论修改,参考省里今年新发布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新出台了《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自发布日起执行,衡价服(2005127号文件同时废止。各县(市)和南岳区可参照新《细则》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住宅物业服务共分五类五等级

该《细则》针对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等级及收费基准价标准规定较之以前原则性更强,对一些概念性的问题界定得更清楚、很明确。新《细则》对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登记及基准价标准规定得非常细,操作性也更强。

住宅物业服务具体共分5大类、5等级、57个分项目以及若干个子项目。这5大类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和共用设备日常运行、保养服务。

《细则》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性收费、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类型、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住宅的公共服务、车辆停放服务(不含车辆特约保管服务)和装修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得强行收取。

另外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上,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列支,但停车场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车位所有权人承担。五等级详见下表:

住宅类别

收费系数

独栋别墅

2.5

联排别墅

1.8

多层无电梯住宅

0.6

多层带电梯住宅(12层及以下)

0.8

高层住宅

1

说明:1.有不同住宅类别的小区,各住宅类别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公式:高层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费标准×相应收费系数。2.底层住宅或原始设计电梯不停靠的,其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在相应住宅类别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20%计收。

与旧的《细则》相比,新《细则》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指导标准进行了调整。旧《细则》制定了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基准价、浮动幅度及其他有关收费指导价标准,而新《细则》只制定了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未制定其他有关收费指导价格标准。

同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细则》还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范围作了调整,别墅的物业公共性服务收费首次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新《细则》还明确了几项具体事项:一是明确对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90%缴纳,时间界定为装修开工之日视为开始使用物业;二是明确车辆停放服务,已购买或租赁车位的不再收取停车场地占用服务费;三是明确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中与物业受买人预先明确的,业主有权拒绝付费。 

相对于省里的《办法》,衡阳出台的《细则》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如对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的一些具体项目收费标准,制定了最高限价。

同时,《细则》还对各住宅类别收费系数、出行证件工本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及二次供电、供水最高加价标准等进行了限定。

《细则》规定,装修服务费收取中带电梯房屋不超过0.03/.平方米,不带电梯不超过0.02/.平方米。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包括拆除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收费在不超过2.5/平方米的范围内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也可按规定时间自行清运。在装修押金方面,装修企业不超过1500元、业主不超过1000元,若业主未聘请装修企业而自行施工的不超过2000元。

另外,针对有私家车的市民,《细则》中还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服务,包括场地占用服务、停车物业服务及车辆特约保管服务。场地占用服务费和停车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辆特约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详见下表:

 

 

小车

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三轮车

过夜

过夜

室内固定停车点

场地占地费

170

5

10

30

1

2

停车物业服务费

70

室外固定停车棚

车辆停放服务费

90

5

10

20

1

2

室外固定停车位

车辆停放服务费

70

5

10

15

1

2

 

 

 

 
2998    2010-11-04 0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