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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物协字[2010]010号通知

 
 
 
 
衡物协字[2010]010号
 
关于举办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培训
和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物业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物业管理有关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规定要求,加快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物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于2010年5月24日举办一期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和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经理岗位培训:凡在物业服务企业担任经理、副经理、主管、各部门负责人、物业管理处主任职务,但未通过培训获得经理岗位证书的,均应参加培训。
 2、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2007年底前已获得建设部颁发的经理岗位证书的同志,均应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1、经理岗位培训课程: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物业收费以及业主矛盾处理、物业管理常见法律问题处理) 、物业管理实务(物业前期介入、物业接管验收、物业装修管理、日常综合服务、安全防范、紧急事件处理、设备设施管理)。
2、建设部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实务。
三、培训班方式
经理岗位培训和经理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联合上课。
四、考试发证
1、参加经理岗位培训,学完全部课程后按规定对其所学的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实务二门课程进行闭卷考试,60分及格。考试合格者,由省房协颁发“湖南省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经理岗位培训证”。
2、参加经理岗位证书继续教育的学员,学完课程后,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在原证书上填写培训课程名称、学时、培训时间、并盖章确认。凡2007年底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经理岗位证书,此次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确认的证书,以后不予认可。
五、培训费用
1、经理岗位培训1500元/人(含5天食宿)
2、建设部经理岗位继续教育840元/人(含3天食宿)
六、培训时间地点
经理岗位培训5天,建设部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3天,2010年5月24日下午报到,5月25日-29日培训考试。培训地点:南岳区金瑞大酒店(南岳大庙后门斜对面)。
七、联系人员及电话
联 系 人:贺红建        朱丹
联系电话:15074772866   8163061
报到时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二张。
继续教育的学员请带本人经理岗位证书原件。
 
 
                              衡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
                               衡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528    2010-05-10 1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