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厦门物业服务今年起正式实行分级收费管理

厦门物业服务今年起正式实行分级收费管理

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经过一年的试行,《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于2010年正式实施,对物业服务实行分级收费管理。
根据规定,商场、工业厂房、写字楼、别墅、酒店式公寓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的物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收费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另外,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场地、公用设施、公共部位用于经营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经营收益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44    2010-02-23 10: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