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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须大改革

[珠海]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须大改革

 

看了 《珠海特区报》最近的一些报道,感觉珠海的小区物业管理似乎不能让我们高枕无忧。

  比如,14日早晨928分,香洲区柠溪宏大花园突然停电,小区备用发电机因年久失修不能使用,导致1人被困电梯内近20分钟。众业主现场抱怨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张贴停电通知。

  报道引用宏大花园物管负责人张主任的话说,他们今年4月接管宏大小区,接手时该发电机已经坏了。至于为何一直没有修好,他表示是由于维修经费没有落实。

  15日的另一篇报道说,负责南厦丰泽园小区物业管理的三好物业,从20087月至今,未向供电局上缴小区的电费。香洲供电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依法对该小区实施断电,该小区的2100多户居民和300多家商铺的日常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三好物业之所以压着收上来的电费不上缴,原因是他们把电费和物业管理费捆绑收取。有些业主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便把收上来的电费作为管理费。所以该小区一直没有落实抄表到户。

  9日的一篇报道说,冯女士在北岭经营一家通讯营业厅,周边临街的几十户商铺的电费都是直接上缴明城物业管理公司。去年12月她开始经营此店,最初一个月电费仅七八百元,但从今年2月份起电费开始疯涨,每月电费都会增加好几百元。7月份出来的电费单更让她吓了一跳:“2370块钱,也就是说我7月份平均每天用了62度电!冯女士气愤地说。83日,冯女士将电表送往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测,结果为起动试验和潜动试验均不符合要求。检测所人员还表示电表已严重老化,建议将该小区同期安装的所有电表拿来一并做个检测。物业管理公司接受检测结果,并同意免费更换电表。据介绍,抄表到户只适用于住宅居民,而商铺用户的电费由开发商或者管理处代收。

  关键设备在关键时候是坏的,关键仪表在关键数字上疯了,业主交上来的电费去向不明……这些事情不需要的太多的分析,业主作为上帝,需要的不是说法,而是做好

  中国的事情,光靠民间协商、博弈是不行的,还是得找政府。依笔者看,政府部门要行动起来!

  笔者建议: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个问题专题调研,要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流程制定一个监管条例,学习借鉴交警等部门的先进经验,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账户托管。比如电梯保养修理的费用,应急发电机的维修保养费用,抄表到户尚未落实或者无法落实这两种情况下业主缴交的电费,等等钱财,在没有实际支出给施工单位、没有实际转交给供电局之前,都是属于业主的财产,不应该处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控制、支配之下,更不能让物业管理公司随便挪用或者留置作物业管理费的担保。

  其实收支两条线和账户托管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广泛实行,在具体操作上没什么障碍。另外,建议把小区物业管理列为特种行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实施特别监管,宗旨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首先保证业主财产不受损;同时,也保障物业管理公司获得正当收益的权利,比如某些业主通过拒交、拖欠物业管理费来实现另外的目的,应该立法予以限制。

 

 
167    2009-08-24 09: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