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员工家属:公司拿走保险赔偿金
据家属介绍,朱红红生前是位于南昌市三店西路的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公司为其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去年11月,朱红红在一次意外事故中突然死亡。今年4月下旬,保险公司将6万元保险赔偿金支付给和泰物业。
朱红红的表哥熊先生称,此前他并不知道朱红红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还是物业公司的保安告诉他的。今年6月,他向物业公司询问相关情况,物业公司答复说保险公司没有支付保险赔偿金。熊先生到保险公司查询,发现保险公司早已于4月底将6万元赔偿金支付给了物业公司。熊先生回到物业公司,但对方仍以各种理由拒绝交出赔偿金。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确已于4月22日办结了朱红红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事宜,并于4月底将6万元支付给了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要扣除公关成本
记者来到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物业公司负责人邵总称,朱红红发生意外后,公司第一时间帮朱红红的家属和保险公司协调。由于朱红红死亡原因复杂,保险公司曾一度表示朱红红的死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公司为了帮朱红红的家属争取赔偿金,花费了不少公关成本。现在,赔偿金申领下来之后,应该从赔偿金里面扣除相应的数额。现在,双方对这方面的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邵总还称,6月26日,在保险公司还没有给予死者赔偿的情况下,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送给死者家属1.5万元慰问金。现在保险赔偿金申领下来,家属应该退回1.5万元慰问金。双方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后,公司将把余额支付给死者家属。
律师:侵占保险赔偿金违法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张祥勇律师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给付的慰问金与保险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取代。保险赔偿是法定赔偿,不能因为支付了慰问金就扣除保险赔偿金。
张律师还说,申领到了保险赔偿谎称没有拿到,反而扣住员工的保险赔偿金迟迟不给,如有侵占行为,则涉嫌犯罪。员工发生意外后,公司有义务积极为员工去申领,公关费用之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