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州鼓楼区燕桥温泉苑小区的陈小姐遇到一件很郁闷的事情:停在小区内的电动车电瓶被盗了,找到物业管理处,他们却说,因为她没有将车停在物业指定的位置,丢了电瓶,物业不负责赔偿。
陈小姐说,前日下午5时许,她下楼取车准备外出,可是车怎么也发动不起来,她打开坐垫一看,发现车的电瓶被人偷了。“每个月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保安应该保护小区内业主的财产安全,电瓶在小区内被盗,物业应该负一部分责任。”
陈小姐的车停放在2号楼的车库内,是免费的停车场。而小区内还有个专门收费的地下停车场,每月收25元的管理费。
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姓谢的工作人员称,因为陈小姐将车停放在免费的停车场内,没有交停车费,他们不负责看管,更不用说赔偿了。如果陈小姐按规定将车子停放在收费车库内而被盗,那么他们会给予赔偿。
理争律师事务所的丁兆增律师说,车一旦允许停入小区内,就确立了保管关系,小区物业有保障小区安全的义务,因此小区要负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