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敏)一些人为找到他贴出了“通缉令”。
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深夜突然撤离,业主认为其经理携款潜逃。一星期后,小区内突现寻人“通缉令”,上面有物业经理的照片、家庭住址和个人电话。
昨日,消失了13天的物业经理终于出现了。
物业服务没到期就撤了
事发沈河区文萃苑小区,昨日记者来到小区时,大门已经无人看守,物业办公室门窗紧锁。
小区内一位大娘说:“28号晚上走的,听居民说半夜来车拉走的,连电脑都搬走了,他(指物业经理)还欠着业主钱呢!”
业主们是第二天发现物业公司不见的,就在物业撤走的前几天,物业人员还登门收费呢,有的业主还预交了物业费,看到物业人去楼空,业主很气愤。
小区居民李先生表示,按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还有一年多才到期,而且一些业主还预交了一年或半年的物业费,目前还没有过服务期限。
“我觉得物业是有意携款潜逃,要不为啥不把预交的物业费返还?”李先生说,物业拖欠大伙的预交物业费一共有三四万块钱呢。
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在社区相关负责人都表示,物业走时没有通知他们,并不知情。
6月6日,小区内突然出现了寻人“通缉令”。内容详细,其中包括物业经理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电话、手机、户口所在地等。
记者数了一下,小区内一共贴了10多张这样的“通缉令”,除物业办公室玻璃上的一张完好外,其他都被撕坏。
一位居民说:“贴好几天了,不知道是谁贴的,但大伙挺解气的。6月9日来了几个男的,撕坏了贴的东西。”
“没来得及返还物业费”
根据“通缉令”上的电话号码,记者拨通了物业公司潘姓经理的电话。在撤离13天后,昨日物业潘姓经理终于出现,并表示要与记者当面交谈。
潘经理拿出一份账目明细显示,业主欠他的物业费一共12万。“撤离是因为经营不下去,(物业费)收缴率低,无法维持正常运转。”潘经理说,之所以深夜撤离是因为雇的车临时来晚了,并且在走之前贴过一个通告,大致是告知居民因欠款太多无法经营要撤离的内容。
潘经理说:“合同没到期就撤走,这点我对居民表示歉意,但携款潜逃的说法我不认同。我没打算不返还业主预交的钱,只是没来得及。我现在正在向法院起诉追回业主欠他的12万。”
对于业主贴出他的个人信息,他觉得是对他个人隐私的侵犯,属于违法行为,他要追究张贴者的责任。
“我会在近期对预交物业费的业主做一个交代,也请业主给我一点时间。”潘经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