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传4城市物业税试点已获国务院批准

传4城市物业税试点已获国务院批准

一个多月前,有媒体再次报道称,物业税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

该报道还表示,物业税试点原则上将采用累进制,即按照户型从小到大累进增加税收。持有户型较小住房的人相应缴纳的税收也较少,而大户型商品房持有者将缴纳较高额的税收。

报道还称,在四地试点后,物业税将向全国范围内推广。这是自重庆传出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消息以来,物业税引发的又一波关注热潮,此前上海也传出将开展房产保有税。

针对该消息,《每日经济新闻》获悉,北京市财政局的相关人士回应称,尚未听说过物业税将在北京试点的消息。他表示,物业税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实施的时机并不成熟。

 
122    2010-06-11 09: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