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责任怎么划?业委会的任期该多长?入住率不够的小区,能否成立业主大会?底楼住户该不该交电梯费?
昨日,市民接连打来热线电话,争相报名参加将于3月下旬举行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
物管、业主、建筑工程师、社区工作者等来自各方的30多位市民,从各方利益角度对草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华西都市报将继续开通热线,在读者中征集6位听证代表。
划清界限物业责任当有法可依
赖强是成都某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主任,在他的实际工作中,一些并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事情,业主也找到物管要求解决。他认为,物管的职责应当是维护小区的秩序,打扫小区的卫生,并维护公共设施。条例应该划清物管、业主和比如水、电、气等单位的责任范围,而质量保修金,也应由业主大会管理。
“比如水电气的设施修建,应该是谁卖谁负责。而停水、停电也不能全怪物管”。赖强说,按照规定,物管无权无故对业主停水停电,业主将水电费交给物业后,物业也是将这些钱交到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遇到有些住户长期不交水电费,而一户一表又没有到位时,整幢楼停水停电,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也无计可施。
“再比如质量保修金,应该由业主大会管理。”赖先生说,质量保修金的使用牵扯到各方利益,但最终受益者是业主,因此这笔钱应由业主自己管理。而条例草案规定,开发商拿出的质量保修金要存进相关监管部门设立的账户。如果业主的房子出了问题找物管、物管再找开发商和监管部门,增加了等待的时间,也耗费了精力。
业委会成员任职期限应有规定
“我住的地方2002年就成立了业委会,但现在我已搞不清楚谁是业委会委员了?因为物管缺乏监管,在小区里引起了连锁反应。”成都市民武栋一直从事环境开发工作。他所在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了8年多,从没改选过。而由于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即使不满意,也没法改选,业主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武先生所在的小区,本来停车位就不足,但小区物管仍对外开放停车,大量占用人行过道、消防通道和绿化带;小区里盗案频发,最多时一天就有3户人家被盗。面对业主的反映,物管置之不理。双方矛盾因此激化,小区部分业主已经一年多没交物管费了。
武先生建议:“即使公共用地对外开放停车,物管仍然要保障业主的安全问题。一旦出现盗案,物管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业委会选举产生后,任职时间应有明确规定。业主大会的召开,不应只由业委会组织。”
交付后的空置房,应交一半物管费
成都市民陈明忠从单位退休后,一直在政通路社区,协助监管物管的服务工作。他从物管工作的角度,提出了3项建议。
“交了钥匙的空置房,也应该收一半物管费。”陈明忠说,虽然空置房的业主没入住,看似没享受物管服务,但楼道清理、空置房的门窗保护和室内安全,也是物管工作的范围。这些工作费用几乎占到了物管费的一半。如果不收费,不但物管的利益受损,对其他业主也不公平。
“公共用地出租停车,得到的经费业主能得多少?”陈明忠说,现在很多小区的公共用地,都被物管用于出租对外停车。但公共用地的权属是业主的,这笔租金不应由物管独占,至少一半以上应属于业主,这一项应在条例中注明。
随着城市发展,成都的安置房逐渐增多。陈明忠翻阅了2004年成都市物价局的文件,安置房物管费是每月每平方0.3元。他说:“随着这些小区对物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个价格已很难保证物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业主和物管的利益,安置房小区的物管费用应有所提高。”
没有业主大会,谁来监管物管?
“楼层漏水5个月,现在还没解决下来,物管的工作谁来监管?”陈灿女士是成都城西某楼盘的业主。她所在的小区入住率不足2/3,一直无法召开业主大会。虽然每次业主反映情况,物管都会受理,但却难见成效。
从去年10月开始,她就联系物管和开发商,解决自家楼层隔板漏水的问题,但直到现在还没修理。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业主大会,小区业主只是交物管费,却不知钱用在了哪里。
陈女士认为,像她所在的小区,入住率不高,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应该建立怎样的业主组织,维护业主的权益,督促物管的工作,这些都应在条例中作出明文规定。而物管的经费使用,也应该有个明细账目,并定期公布,让已经入住的业主对这笔钱心里有数。
底楼住户该不该交电梯维护费
“我住在底楼,但还要交电梯维护费,觉得有些不合理。”李伟是都江堰市某小区的业主。去年入住小区后,他交了半年的物管费共500多元。他曾私下打听,这笔费用里,电梯的维护费有160多元。
李先生住在底楼,平时不使用电梯,为此他和其他底楼住户曾向物管反映,要求免去电梯维护费,但没有结果。现在又到了交物管费的时候,他上网查询,也咨询过做物业服务的朋友,但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附近的几个小区,对这个问题也说法不一。
“其实钱不多,但应该有个规定,让我们交这笔钱也有依据。”李伟希望,在3月的听证会时,底楼住户是否交纳电梯维护费的问题,能够成为讨论的议题,让他和其他底楼住户不再为此困扰。
省政府法制办:欢迎更多人提意见
昨日,有近30位市民给省政府法制办打电话,希望参加3月下旬举行的《四川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省政府法制办正在整理各方意见,充实听证会的议题。他们希望有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省政府法制办表示,这次听证会是针对条例草案的讨论,希望市民在反映小区情况的同时,能更多地从立法角度谈建议,让意见具有普遍性和针对性。他们也将继续开通电邮和电话,等待市民参与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