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物业管理将要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本报长沙8月8日电记者赵文明阮占江为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湖南省长沙市政协近日召开了“关于促进长沙市物管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会议透露,《长沙市物业管理办法》已启动立法。长沙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实施细则,发布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随着住房商业化的快速发展,长沙市的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是,由于行政监管相对乏力,公共服务体制相对不顺,一些房地产开发遗留下来的问题,一直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正常开展。
为切实解决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长沙市政府将《长沙市物业管理办法》列入了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并及时启动了立法程序。同时,作为物业管理办法配套立法的《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也列入了2010年立法计划作为调研项目。
据透露,长沙市房产局充分借鉴重庆、长春等城市经验,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建议在市级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尽快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物业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体制,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