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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实物配租范围扩面 重残或双残困难家庭可申请

为使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尽早得到改善,今年3月1日起,在保持2009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不变的基础上,本市将市内六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重残或双残家庭纳入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在全国先期实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跨越。居住在东丽区赵沽里的赵蕊一家就是扩面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三口人盼望了多年的住房梦即将实现。

  廉租房扩面政策受益者赵蕊:

  近期摇号选房 三口人将迁新居

  赵蕊家的平房不到12平方米,一张双人床占据了房间绝大部分空间,小厨房被改为赵蕊的“闺房”。父亲赵俊海因患脑血栓瘫痪在床,一家三口仅靠母亲每月1100元的退休金生活,非常困难。市国土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对赵蕊家进行了实地走访。“她家的情况很特殊,现居住的房屋所在地属于东丽区,但房屋产权却属于河北区,三口人的户口又分别落于河东区的二号桥街和春华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经研究,赵蕊家根据户籍按河东区居民认定,家庭人口为三人;住房按赵俊海名下的住房面积认定,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经计算低于7.5平方米;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上述条件均符合低收入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几天后,赵蕊收到了可以到河东区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办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手续的通知。

  昨天,赵蕊和母亲携带父亲赵俊海的残疾证、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向二号桥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现在,工作人员对该家庭申请要件正在逐步履行街道初审、区房管部门住房审核、区民政部门收入审核、公示、市国土房管局核准等程序。河东区将在近期安排区内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摇号选房工作,赵蕊家盼望了二十几年改善住房的梦想即将实现。

  近4000户困难家庭已住上廉租房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全市已累计为近4000户困难家庭配租了廉租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根据《天津市廉租住房配租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考虑到配租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四级收费标准计收,平均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仅为0.35元。

  ■ 重残、双残家庭的认定  今年3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面”中的重残家庭是指家庭成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家庭;双残家庭是指同户籍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以上(含)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均在四级以上的家庭。

  重残和双残家庭的认定,以2010年3月1日前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2010年3月1日之后,新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须在持证满2年后方可申请。

  ■ 申请条件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二是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三是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四是申请家庭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130    2010-05-06 09: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