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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不见车 地面车位不够停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日益增多,小区的停车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抱怨小区地面上停车太多,造成交通堵塞,而地下车库却空空如也。记者调查中也发现,小区门口路面变成停车场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探访和调查。
    现场探访
    业主停车大多选地上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区大部分小区停车位都分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面上的可随着业主车辆的保有量临时规划增加,而地下车库多出现在大型小区或者新建小区,有的是开发房屋时同时修建的,有的是将以前的人防工事改造为停车库。记者走访的几处小区里,几乎都存在一个怪现象,地下车库使用率极低,有的甚至一半以上都是空着的,可地面上的车位还是不够用,以至于车辆扎堆停在小区门口及路面上,占用公共资源,在车流量大的路段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探访地点:博奥丽苑
    时间:44日晚8
    博奥丽苑小区位于合肥市黄山路和西二环路的交叉口附近,记者晚上来到小区门口时,发现二环路人行道边停满了私家车。记者粗略地数了数,足足有七八十辆,排成约100多米的长龙,好不壮观。现在车还不算多的,到了后半夜有上百辆之多。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保安告诉记者。
    “这辆车怎么停的?一位业主正准备开车外出,发现车门被一辆随意停放的车子挡住了,他向记者抱怨道,小区里的住户都把车停在路边上,这一方面会有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随意停放的车辆,经常造成道路堵塞。小区保安也感觉很无奈,由于很多业主都把车停在路边上,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虽然不需要负安全方面的责任,但乱停乱放的车辆仍然让他们感到很头疼。
    当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停车库时,发现冷冷清清地只停着十几辆车。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博奥丽苑小区物业公司,想就停车位收费一事进行采访时,物业公司的几位工作人员态度显得十分冷淡,我没有义务向你提供任何信息。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探访地点:汉嘉·都市森林
    时间:45日下午2
    来到潜山路与贵池路交口西侧的汉嘉·都市森林小区,记者看到,由于正值清明节假期,业主外出上班的不多,门口两边停满了车,简直就像个停车场。走进小区,里面的每一条小道上,车辆首尾相连一字排开,占去了道路的一半路幅,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事故,消防车等大型车辆根本难以通行。而该小区的地下车库,也显得有些空荡荡的,一位从里面驱车驶出的业主告诉记者,地下停车位的使用率还不到一半,收费太贵,买车位的人很少。这种说法在物业处得到证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还说,现在地下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价格也是开发商定的,他们只负责车辆进出登记。
    记者调查
    上下租金有天壤之别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业主不愿停车到地下停车位,多是因为车位收费太高。我每个月要付180元的租金,买下来的话得9万多元。汉嘉·都市森林一位黄姓车主对记者说。记者了解到,除汉嘉·都市森林外,国际花都小区一次性租赁(也就是”)地下停车位需要7.4万元/个,短期租用的话也得200/月,银杏苑小区则收300/月。
    相比较而言,地上车位收费较为统一,大多是30/月,比地下车位的租金便宜很多,是绝大多数业主的首选。我们当然是愿意停地上了,便宜不少呢。银杏苑业主史先生就这样认为。但是考虑到车辆通行等因素,地上车位规划数量有限,往往不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对于地下停车库,记者采访中还发现,有的小区可以由业主购买,而有的小区则只租不卖,不卖的原因大多是考虑到车库归属权。
    律师说法
    地下车库产权要搞清
    记者采访中,很多业主认为,地下停车库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不能由开发商销售或出租。那么地下停车库的产权到底该属于谁呢?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的李永光律师。
    “地下停车库的产权归谁,这个问题得分三种情况。李永光律师介绍说,安徽省新实施的物管条例中规定,如果在业主购买房屋的房屋购买合同中规定将地下停车库的产权出让给业主的话,那么业主在购买房子的同时也将拥有对特定区域、特定面积的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日后业主只需要付给物业一定数量的车库管理费用即可;如果房产商没有将车库出让给业主,车库的产权仍然属房产商所有的话,那么业主在使用地下停车库的时候就需付给一定的地下停车库使用费;第三种情况就是车库的使用费用均摊在房价里,那么地下停车库的产权就归全体业主所有。李永光律师介绍说,在购房时,市民一定要对地下停车库的使用和产权问题询问清楚。特别是要把一些口头上的承诺确定在合同中,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部门声音
    收费指导价快出台了
    针对合肥市目前地下停车库收费价格不一且差距较大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合肥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该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合肥市住宅小区停车指导价今年上半年或出台,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的成本认证。
    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合肥市物价及房产部门联合出台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实施细则》,由于当时地下停车库不多,地下停车库的相关收费问题就没有纳入上述细则中作出详细的规定。今年11日开始生效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收费的项目纳入其中,再加上市民对地下停车库的收费问题较为关注,为此物价部门准备通过网上征集意见的方式,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再作修改。
    据介绍,在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出台之前,合肥市各大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大部分都由地下停车库的产权单位即房地产开发商与车主协商决定。
 
 
170    2010-04-13 09: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