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涨价了,我们却都不知道。”武汉市常青花园的39名业主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小区上调物业费的决定。目前,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明日开庭审理。据悉,因物业费上涨,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一案在武汉尚属首例。
钱先生是常青花园十三区小区业主,他称,今年7月4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张贴公告,称从7月1日起该区物业服务费,从0.4元/平方米上涨到0.45元/平方米。“很多业主都没有开会,根本不知道涨价一事。”钱先生认为,业主委员会没有征求所有业主的意见,就直接公布涨价的结果,也没有公布业主是否同意调价的具体名单,“这些结果都没公开,很不透明”。钱先生认为,业主委员会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议事权。
39名业主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上调物业费的决定。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明天开庭审理。
记者从常青花园十三区业主委员会了解到,业委会公布了一个公告,显示该小区有1033户业主,其中同意涨价的业主有546户。业委会认为同意涨价的业主超过半数,是符合规定的,于是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昨日,记者采访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现在小区是按照上调后的标准收取物业费,调价一事征求了业主的意见。至于物业费涨价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批准,负责人表示不愿多谈。
记者了解到,自从该小区物业费上调后,有相当一部分业主意见很大,认为“不能接受”,一直拒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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