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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小区业主自己当物业 2年多没发生过偷盗

成都:小区业主自己当物业 2年多没发生过偷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在线

建设路红光一区小区没有物管,但环境卫生、治安工作等却不比新小区差,民警称赞治安是片区最好的

  干净的街道、整齐的雨棚、井然有序的车棚……虽然是1990年入住的老小区,可成都建设路红光一区小区的环境卫生、治安工作等却不比新小区差。更让人惊讶的是,该小区没有物管,所有这一切都是由业主委员会成员来完成的,业主不用掏1分钱物管费。

  起步

  成立业委会业主自己当物管

  红光一区目前共3幢居民楼、196家住户,业主都是原来红光厂的职工、退休干部等。业委会主任顾光钊介绍,2001红光厂破产,破产前,小区所有事务由厂里统一管理,破产后至2006年,小区事务都由居委会来管理。卫生很糟糕,绿化也不好,东西经常遭偷。小区居民范先生回忆,以前的红光一区不止3幢楼,还有一些五六十年代建造的非常破旧的楼房,后来此地被开发,破旧楼房被拆迁。新楼盘开建后的200611月,老小区便成立了以顾光钊为代表的业主委员会,由7名业主组成。

  后来开发商返还给红光一区一个200多平方米的车棚。当时居委会提出小区的车棚等公共财产由他们来管理,租车棚的收入也归居委会。业主都不同意这种做法,反而产生一个大胆的设想:业主为什么不能自己管理小区呢?从20073月开始,红光一区所有事务由业主委员会自己来管。

  艰难

  自筹1100元还旧债却遭质疑

  居委会向业委会交接工作时,他们还欠了1000多元电费和50吨水的水费,他们(居委会)说你们要管,那钱也由你们来交吧!本来就是旧账,还要我们来交。顾光钊说,当时业委会刚刚成立,没有1分钱的资金,他们7个成员只有你100,我100筹了1100元资金来还债。

  要开展工作,没有钱怎么行?当时房产商开发时,小区的一些消防设施被损坏,顾光钊便决定将这些废品卖掉来筹集一些资金。当时他们这一举动还遭到部分业主的质疑,认为他们(业委会)吃钱,把消防设施卖掉了。但大多数业主还是非常支持他们的工作。后来,顾光钊等人还专门请来消防工作人员,经鉴定,被卖掉的消防设施的确属于废弃物,这一事件让刚起步的业委会在业主中间树立了威信。

  成绩

  环境变好了从未发生偷窃案

  因为小区本来就有一个自行车棚,开发商返还给小区的车棚便可以空闲出来。为了筹集资金,顾光钊将车棚租出去充当库房。另外,小区门外有条小巷子通往红光子弟小学,以前为了方便红光二区的住户接送孩子上学开了个门,但后来学校搬走,门也失去了作用。我们便将门封起,把小巷子租给一些摆摊的小商贩。车棚和小巷子的租金就是业主委员会这个物管的所有资金来源。

  业委会工作稍稳定后,成员便只剩下3名,1个主任、2个委员,3人负责日常工作。工作开始,他们首先对小区绿化进行了补栽,水表电表都安装到每家每户,还解决了所有拆迁遗留问题。在顾光钊等人兢兢业业的治理下,小区环境越来越好。

  顾光钊等人的工作得到了建设路街道办的肯定,他们出钱对红光一区的围墙、房屋立面、楼道进行了粉刷,统一安装了雨阳棚,修建了屋顶花园,清除垃圾30余吨等,使小区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同时,在民警配合下,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并协调周边施工单位在院落墙上安装了防护网和监控器,有效防止了小偷翻墙入院实施盗窃。两年多来,小区未曾发生过一起入室盗窃案件。

  虽然我们也做一些日常指导工作,红光一区的治安的确是片区最好的。片区民警陶文海说。

  制度

  主任不领钱门卫自负盈亏

  为了改善小区卫生,业委会还特意请了1名清洁工,后来发现3幢楼的楼道卫生不太好,顾光钊便又请了1名清洁工。两名清洁工月工资加起来共需1000多元。小区还有3个门卫,每人每月上10天班,业委会不给门卫付工资,他们的收入便由停车费所得来填补。以前门卫将停车费交给业委会,业委会还要付工资给他们。但对于认识的人他们经常不收钱,或者收1元钱但不撕票。业委会才作出这一自负盈亏的决定。

  每月10天,停车费大概能收700多元,和工资差不多。门卫曹茂说。对车棚管理员,顾光钊实行和门卫一样的管理制度。

  从业委会开始当物管,顾光钊等人从未领过一分钱的报酬,今年开始,业主们强烈建议给他们发工资。顾光钊从未想过自己还要拿报酬,为别人做事,也是为自己做事。拗不过业主,现在顾光钊每个月拿280元的工资。从业委会开始当物管,顾光钊等人从未领过一分钱的报酬,今年开始,业主们强烈建议给他们发工资。顾光钊从未想过自己还要拿报酬,为别人做事,也是为自己做事。拗不过业主,现在顾光钊每个月拿280元的工资。

  到现在为止,已有2万余元的共同财产。顾光钊说,小区还有许多用钱的地方,比如小区道路就急需维修,等钱差不多了,就要着手修路。

  记者 牛莉 摄影 雷远东

  考核业主委员会低于75分将接受培训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是否依法履职?是否擅自决定本该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这一系列的情况向来是业主们最关注的信息,但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规范和监督。为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近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出台了《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管理办法》,2009101日起实施。今后,业委会委员的工作也将实行信用监督。

  63种情况将受到信用减分

  未按规定公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受理处理的办事制度、业主委员会分工及联系方式,信用记减5;未按规定或约定公布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和工作经费使用计划,记减10;无正当理由拒不答复业主、使用人就物业管理共同事项提出的询问,记减15;委员及其近亲属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记减20;一年内,因业主委员会工作问题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属实2次以上,信用记减20……据了解,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基础分值总分为100分,按信用记分标准类别予以相应加分、减分。在最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标准中有63种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信用记减分的处理。

  考评低于75分将接受培训

  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的统一管理。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委员在物业管理中的信用档案建立。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当年度的11日起计算,每12个月滚动一次。

  我们将建立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排行榜,并于每年3月末公布上年度信用记分结果排行情况。据介绍,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结果低于75分的,应当接受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和信用知识培训。

 

 
234    2009-09-10 10: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