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协[2014]1号
关于成立物业管理师
继续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月印发了《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对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为了落实文件关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委托,开展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的要求,我会决定成立“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为协会下属非常设机构,承担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的研究与审定等相关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谢家瑾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委 员:
陈 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 处长
季如进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教授
艾白璐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寿轩 北京国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翁国强 上海同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金旭 大连远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心怡 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院长
李健辉 广州粤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志军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德豪 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
陈家豪 浙江耀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 敏 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