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知识的学习,都离不开记忆,考试更是如此——有效记忆既是应试的必要前提,也是备考效果的基本标志。在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中,我根据自身的学习教学体会,归纳出一些记忆方法,针对性穿插于知识点的讲解之中,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在2011年考试之前,利用本文对部分记忆方法加以总结,希望抛砖引玉,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 针对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各种常用记忆方法
对于物业师考试来讲,下列记忆方法被证明是有效的。
1. 连词成句记忆法
前段时间收到一个朋友的转发短信,说要防止出门忘东西,只需记住四个字“伸手要钱”——“伸”是身份证(谐音),“手”是手表,“要”是钥匙(谐音),“钱”是钱包。
这种在每个小知识点(通常是一句话)中抽取一个字,然后连成一句话的记忆方法,称之为连词成句记忆法。
应用这种记忆方法时,通常需要赋予连成的句子一定的意思。例如,《综合能力》第三章心理学部分,“对业主投诉如何处理”这个知识点共有四点内容:(1)端正服务态度,真诚对待业主投诉;(2)做好投诉的分类;(3)认真聆听与记录;(4)及时判定投诉性质。我们把标注下划线的四个字连起来,就是“端做(坐)听判”,可以这样想象:业主投诉到行政主管部门,你作为物业公司代表出席,“端坐(做)”在那里“听”从评“判”。
而《综合能力》第二章中,企业经营战略有四个特性:全局性、长远性、政策性、应变性。如果把每个特性的第一个字连起来,就是“全长政(正)应(英)”,可以谐音变为“全长正好
再比如,《经营管理》第四章中, 建筑物的三大类折旧分别是物质折旧、功能折旧、经济折旧,首字连成句就是“物功经”。谐音记忆可以这么理解,“这座房子折旧得太厉害了,里面的蜈蚣(物功)都成精了(经)”。
应用这种方法时,有时不限于抽取第一个字,可能为了方便记忆会从中间抽取某个字。比如,《实务》第十四章中,物业管理投诉处理程序共八点内容:(1)记录投诉内容;(2)判定投诉性质;(3)调查分析投诉原因;(4)确定处理责任人;(5)提出解决投诉的方案(6)答复业主;(7)回访;(8)总结评价。我们把下划线的字连起来,就是“记性分人,解答回总”,可以这么理解记忆,“记性好坏是要分人的(记性分人),但是不管记性如何,每次解答之后都要让结果回到老总那里(解答回总)”。去年考试前,我组织本公司员工进行内部培训交流,就有员工以该知识点为例讲解连词成句记忆法,没想到随后的《实务》考试中,该内容竟是一个16分的大题。
该记忆法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记忆效果,适用于各点之间无很强联系性的多点内容的记忆。
2. 胡乱联系记忆法
连词成句的方法简明扼要,容易掌握,但是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则需要个人充分发挥想象力,在知识点与想象内容之间建立起联系。
举例来说,《综合能力》第九章中,社会学的研究特点有三个,分别是整体性、综合性、实证性,把第一个字提取出来,就是“整综实”。如何记忆呢?去年我到乌鲁木齐培训讲课时,主办单位设晚宴接待我们,上了一满桌新疆特色菜,说要让我们尝尝“正宗(整综)的新疆美食(实)”,于是这三个特点就自然记住了。
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这种联系是因人而异的,尽管有时候显得无厘头或不合常规,但是只要能够提高记忆效率,都可以不拘一格。正因如此,不少人美其名曰“胡乱联系记忆法”。
例如,《综合能力》第三章心理学中,居住心理效应包括首因效应、近因效应、晕轮效应和情感效应。我们把顺序做一个调整,则变成情感效应、近因效应、首因效应、晕轮效应,前四个字连起来就是“情近首晕”。怎么记忆呢?去年培训中我是这么帮助学员记忆的:想象一下,大学毕业多年后同学聚会,你恰好坐到了昔日的梦中情人身边(情),对方靠近你说话时(近),你因为激动紧张而脑袋发晕(首晕)。据考试后学员的反馈,不少人就是因此注意到了这几个心理效应的概念,从而在综合能力考试20分的主观大题中,拿到了近因效应考点的分数。
同样,《综合能力》中行政管理的特点、人际关系的功能、影响人际交往的因素和公共关系的职能等,《经营管理》中房地产投资对区位的要求、房地产投资的特性及其利弊、影响收益性物业价格的因素等,都可按照这种方法记忆。
3. 逻辑分析记忆法
对于有些分散的知识点,我们可以通过寻找其内在的联系,将各个知识点串连在一起,从而避免顾此失彼。
例如,在《经营管理》第六章中,租赁方案与策略是一个重要知识点,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分别是:(1)确定可出租面积和租赁方式,(2)编制租赁经营预算,(3)定位目标市场,(4)确定租金方案,(5)明确吸引租户的策略。我们用几个内在逻辑联系密切的问题来帮助记忆,即:租给谁?(第3点)租多少钱?(第4点)租多大面积、怎么个租法?(第1点)如何吸引租客?(第5点)预算怎样?(第2点)
有时候这种逻辑关系并非来自于知识点本身,而是需要发挥个人想象,使其建立关联,防止混淆。例如,《综合能力》第六章中两大法系的区分(大陆法系又叫罗马法系、法典法系,而英美法系又叫普通法系、判例法系),要确保两者不混淆,我们只须把其中之一牢固记住。这里我们选择前者,对于“大陆、罗马、法典”这六个字,可以这么建立逻辑联系,“秩序混乱,满大陆都是骡马(大陆法系、罗马法系),应该制定法典管一管才行(法典法系)。”
还有些内容无需个人发挥,而是要理解知识点本身的内在逻辑。例如,《综合》中高层消防要立足于自救、哪些建筑施工图可做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三种建筑施工图的表示内容等,只要理解工程逻辑本身,无需刻意记忆也可以牢固掌握。
4. 归类记忆法
有时候需要记忆的内容看似分散,但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因此又可称为分门别类记忆法。
例如,《实务》第五章中,需要承接查验的共用设施设备共有14项之多,强记非常困难。但如果将其分为七类,则很容易记忆——水(2项)、电(5项)、暖(1项)、通(2项)、走路(1项)、说话(1项)、安全(2项)。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
具体内容 |
水(2) |
给水排水、消防水系统 |
电(5) |
低压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电气照明、插座装置、防雷与接地 |
暖(1) |
采暖 |
通(2) |
空调、排烟送风系统 |
走路(1) |
电梯 |
说话(1) |
通信网络系统 |
安全(2) |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 |
再比如,《经营管理》第十章中,写字楼物业管理工作模式共包括9点内容,重复记忆难以持久。但仔细观察之后,可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2个目标(物业发展目标、物业管理目标),1个评估(经营状况评估),3个对外管理(租户管理、租务市场管理、租赁期间管理),3个人财物内部管理(人事管理、建筑物管理、财务管理)。
此方法适用于知识点很多的情况,通过归类可以大大减少一级记忆类别,而且每一类别之间容易关联记忆,从而大大降低记忆难度。
5. 空间想象记忆法
对于有明显空间分布特征的记忆内容,可以假想一项任务或一件事情,从而按照空间的先后顺序把各个毫无关联的记忆点联系起来。
《综合》中建筑给水系统的组成是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可以想象水流的路线,从引入管(①)进入之后,先后流经水表(②)、给水管道(③)、配水装置和用水设备(④),有时还需要升压和贮水设备(⑤),整个过程离不开给水附件(⑥)。排水系统的组成也是类似情况。
再比如,影响写字楼分类的因素共计12点,彼此之间似乎难以找出逻辑关系,但如果借助空间想象,则2分钟之内就可以熟记。具体方法如下:
假设你想租用某个写字楼,因为从来没去过,所以要事先考察。为此,你首先上网查一下写字楼的位置(①位置),然后坐车过去(②交通方便性),下车后首先看到写字楼的形象(③声望或形象),走近了可以看到其建筑形式(④),随后进入大堂(⑤),乘电梯(⑥)上楼,出电梯进入走廊(⑦),随处转转了解了室内空间布置(⑧),然后到管理处询问有哪些为租户提供的服务(⑨),再到设备房了解建筑设备系统(⑩),通过这些就可以基本知道该写字楼的物业管理水平(⑪),最后做决定之前还要了解租户类型(⑫),以便适合自己办公。
类似的,《实务》中物业承接查验的共用部位和公共配套设施、《综合》中保安监控系统的构成,《经营》中编制物业经营管理计划的基础工作等,都可用此方法快速记住。
6. 对照记忆法
从心理学与记忆规律来讲,把各个知识点完全分开,泾渭分明的记忆方式反而会导致混淆,而事先把有关联的知识点混合起来,对照或者比较记忆,却能确保考试时不被细小差异所迷惑。
举例来说,酬金制与包干制,供给与需求,边际技术替代率与边际转换率,要素投入量最优组合与最大销售收入产量组合,零售商业物业的6种类型,写字楼与零售商业物业的经营管理内容、租户选择、租金的确定与调整、租约制定及风险安全管理等,都是很强的对照性。通过对照记忆,不仅使学习者更快理解各项内容,而且相当于把两个知识点合二为一,变相减少记忆量。
7. 图示记忆法:
图表的最大特点就是直观简明,非常便于记忆,理解难度也大大降低。
举例来说,《综合》中经济学部分是公认难度最大的一章,但在去年培训中通过大量辅助曲线,学员很快就能扎实掌握众多的概念、特点和规律。同样,工程、设备等章节也要注意各种图线。
这里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方法,是因为绝大部分考生往往忽视教材中的各种图表,而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文字内容的学习上。但从去年考试命题来看,则要求考生能够识图并据此回答问题。因此,对于书中给出的图表,考生应结合文字内容重点加以理解。
对于书中没有给出图表的情况,如果可能应自己动手绘制。而对于数字、日期较多的知识点,表格化更是一种有效的记忆手段。以《制度》中业主大会内容的有关时间为例,可整理如下: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1 |
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内容 |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 |
2 |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 |
筹备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 |
3 |
公告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 |
召开15日前 |
4 |
业主代表人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 |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 |
5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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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0 1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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