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物业服务质量差 消协剑指“四宗罪”

物业服务质量差 消协剑指“四宗罪”

 物业和业主,两方无矛盾,小区方和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物业和业主多是相遇容易相处难。日前,为配合省消费者协会开展的全省性公益调查,我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工作人员对物业公司进行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物业服务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物业服务选择被开发商“包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小区业主享有自主选择物业的权利。然而,目前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普遍缺失。

    调查中发现,许多小区的业主均表示小区物业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聘用,物业服务合同也大都由开发商签订。另外,不少小区的业主还反映,他们在小区的电信服务、太阳能安装等方面也失去了选择权。

    物业费收支不透明

    物业收费是最受业主关注的焦点。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所公布的物业服务费进行监督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消协工作人员发现,业主对自身相关权益和物业费用使用情况知之甚少,只知自己每年需交的物业费总额,具体这些费用包含哪些服务项目、具体费用是否公示,业主多数不知情。肥东县消协在调查的三个小区中发现,只有一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即便在成立的情况下也有一些业主表示不知情,或者没有参加过业主大会。

    房屋维修效率低

    物业在处理房屋质量、房屋维修问题时效率偏低是物业服务的一大症结。据调查的多数业主反映,当遇到漏水、渗水、墙体脱落等房屋质量问题时,物业的服务效率一般较低,甚至多次推脱,不予解决,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另外,据业主反映,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大多不够及时,对业主更加关心的房屋质量、物业费用去向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服务流于表面。

    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服务质量没保障,根源在于素质差。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调查,物业服务的从业人员大多未经培训。

    据调查人员在大多数物业公司找不到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般都是物业公司的亲戚或熟人,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只能做一些基本的保洁和公物维护工作。更为荒谬的是,这些物业工作人员声称办公室只是办事处,领导和负责人都不在。在此情况下,如遇棘手问题,物业很难解决。

    病根:业主维权意识淡薄

    综合上述物业服务的四大病症,市消协认为业主维权意识淡薄是一大病根。在接受调查的业主当中,大多业主对自身享有的物业权利比较模糊,维权意识淡薄,在维权过程中始终处于劣势。

    很多业主表示,目前自己还未遇到物业服务问题,当出现纠纷时再寻找解决办法。即便出现纠纷,也大多采取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方式来对待,没有依法维权意识。另外,大多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物业费用公开的监督等方面的权益不够关心。

    药方:提高物业准入门槛

    针对上述问题,市消协提出改善物业服务质量,建设和谐社区,首先要提高物业服务准入门槛,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其次,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此外,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提高业主维权意识,增强业主维权能力也是促进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156    2011-05-09 08: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