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主提出的“八条建议”,业内人士逐一进行了回应。 本周,记者将把整理出的“市民征集意见明细”递交给沈阳市物价局、房产局、物业管理协会等有关部门,希望能在今年出台的“物业费等级服务参考标准”的前期论证阶段,提供一些参考。 物业费按公摊面积收取 回应:全国无先例,按建筑面积收费更符合国情 具体解释: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第二款都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摊。” 一个条例的出台至少要适用5 ̄10年,这项条例是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来确定的,更符合我国国情和物业管理的实际。 物业费实行“分项目计费” 回应:物业费量化细化 今年将有说法 具体解释:从现在看,是尽量朝着“分项目计费”和“菜单式”方向发展的,但完全采用也不一定合适。 物业费明码实价、量化细化,今年将会有说法。 按常住或不住情况分收 回应:公共服务无法“排他” 跟住不住没关系 具体解释:公共服务是无法“排他”的,只要雇扫楼梯的,物业公司就会产生费用,得给保洁人员开工资,保安是按面积配备的,即使业主不在园区住,物业服务以及费用却已经发生了。 园区设施应成为物业费依据 回应:园区设施数仍做不到“如此精算” 具体解释:这一点是很难做到的,还需要逐步去探讨。在今年调研测算的内容当中,会把业主声音考虑进去,论证一下实施的价值有多大。 物业费“第三方评估” 回应:需要接受市场的长期检验 具体解释:“第三方评估”的探索确实给出了一个思路,但其可行性如何还需要接受市场的长期检验。 物业服务管理“放权”给社区 回应:物业服务管理需要“专业性” 具体解释:社区可以协调监管,但社区并不具备物业服务管理的“专业性”。 小园区物业费自给自足 回应:不具备普遍推广性 具体解释:目前在沈阳,小型园区自治管理的情况也很多,有些小区管理得也不错,物业费收缴率挺理想。 不过,其长久性和普遍推广性,还有待于推敲。 园区停车费划入物业费 回应:停车费归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 具体解释:《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占用费以及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用途等。 因此,小区应首先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再对停车收费及用途等重要问题进行表决。停车费用归业主所有,而不是发给物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