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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电脑频遭盗抢

  摘要:自去年年底以来,大亚湾西区惠丰城小区多名业主电脑遭遇盗抢。对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称,业主财物应由其自身管理,损失由自己承担,物业没有责任,而盗窃行为可能是业主自己所为。

  南都讯 记者陈海燕 自去年年底以来,大亚湾西区惠丰城小区多名业主电脑遭遇盗抢。对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称,业主财物应由其自身管理,损失由自己承担,物业没有责任,而盗窃行为可能是业主自己所为。(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惠丰城小区位于大亚湾西区华南建材市场旁,是开放式小区。据做建材生意的一楼业主廖小姐介绍,去年11月30日上午,她正在家里用电话查询资料。一辆银色的小面包车停靠在她的门前,一名看上去20多岁的男子走了进来。“他走到我的办公桌前,要和我谈生意。趁我不注意,他迅速拿走了我的电脑,并坐车飞快离去。”廖小姐说,她的电脑价值近5000元。(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随后,南都记者在惠丰城走访发现,至少有5名业主遭遇类似的盗抢。“可能是一个团伙所为,我们被抢的都是电脑,而且都是开着遮住牌照的面包车。”失主黄先生说。

  物业回应(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财物损失由业主负责

  对于业主们的投诉,惠丰城物业管理处主管兰先生回应说:“我没有听说过有业主被抢,我是前不久才上任的。”不过,他表示,胡小姐被偷后他去过现场,“房间其他东西没有被偷,这种情况很难说,有可能是胡小姐自己偷走了电脑,也有可能是她的朋友拿走了。”

  “业主每月交纳100多元的管理费,物业是否有责任?”对于胡小姐的质问,兰先生回应称,物业只负责小区外面治安的管理,财物属于业主自行管理,损失应由业主自己承担。“如果他们签字交由我们管理,那么才由我们负责。”

  对于小区被盗抢事件,大亚湾西区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前确实是有这种现象,目前,警方已对此展开调查。

  律师说法

  物业应负一定治安责任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林认为,由于小区业主每月都交纳一定的管理费,作为管理方的物业公司,就应该对业主的生命财产负有一定的责任。“小区频发被盗抢,物业至少应该负有一定的治安管理责任。”何俊林说。

 
118    2011-03-01 10: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