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公共用地划成停车位
3日上午,记者来到沧州市天成首府小区了解情况。
在刘先生的带领下,记者在小区里走了走,发现很多道路、空地都被喷上黄漆,安上地锁,成了停车位。在小区南侧一条小路上,划车位的黄线甚至覆盖了部分路面。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原先规划的停车位比较少,早已销售一空,所以几年来业主们一直是在院内自律免费停车。但前几天,物业公司突然派人在地上划出100多个停车位,并以几万元不等的价格推销,业主不交钱就不让把车开进小区,这让业主非常气愤。“当初买房时我们咨询得很清楚,这里都是公共用地。现在物业公司不仅擅自改成车位,还要收费,实在太霸道了。”
物业
为了规范整顿车辆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兴和物业公司门前看到11月25日张贴的一则公告,“基于目前小区车库太少,不能满足业主车辆停放,经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受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将对车辆进行规范整顿,面向小区全体业主出租临时停车位,租期10年3万-4万元,租期20年(赠45年)5万-6万元。物业定于12月1日开始实施。”
物业公司办公室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时停车位确实是在小区公共用地上划定的,但这个决定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通过的。“业委会是今年9月公开推选出来的,受对方委托,也为了规范停车,物业公司近期划定临时车位向外出租。租金将入业委会专用账户,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
物价局
属超标准收费
当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沧州市物价局。经费科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小区公共用地属业主共有,怎样使用、是否出租应由物业和业主共同商定。即使出租,租金也应该由业主共有,用于抵支各项物业费用。而根据沧州市有关住宅小区停车费用的规定,一个停车位每月租金为50元,一次性收取10年甚至20年停车费属超标准收费,不符合相关规定。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该局已接到天成首府小区业主有关停车费的投诉,目前分局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