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之舫花园的业主徐先生说,他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很憋屈、郁闷。
楼上建了6个卫生间
2000年,徐先生在椒江之舫花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2008年,他开始装修房子,打算一家人住进去。
房子位于2楼,装修的时候,徐先生就觉得楼上有点不对劲:频繁地出现脚步声,似乎住着很多人;频繁地响起冲马桶的声音,似乎有很多个马桶。
徐先生一家人住进去后,生活大受影响,“感觉我家客厅、卧室、厨房之上都建有卫生间。”
之后,徐先生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带着他上3楼一看,里面的情况叫人吃惊:120平方米的房子,竟然被隔成6个单间,每个单间里都有独立卫生间。这些单间,都被租于他人居住。
物业试着联系房东,但联系不上,最后联系到了二房东——这人租下了这套房子,并将它租给当时的住户。二房东表示,他的租期马上就要到了,让徐先生一家再忍耐下。
经物业调解后,徐先生没再说什么。
重装修后格局不变
今年8月下旬,徐先生听到楼上传来拆墙声,于是向物业反映。物业告诉他,楼上拆了原来的隔间后,肯定是进行正常装修的,等装修好了,他的烦恼也就消失了。
但是,徐先生发现,楼上还是按照原先的格局在装修。这一点,连物业也感到意外。
近日,记者来到了徐先生家楼上,里面正在装修。果然,里面还是被隔成6个单间,每个单间都有卫生间。装修工人说,每个卫生间里还都将安装抽水马桶。
物业负责人张建华说,这套房子原是姓韩的房东的,目前转户给一名姓王的。针对目前的情况,物业曾要求房东恢复正常的装修,但对方依然我行我素。
“头上顶着6个马桶,不分昼夜地受到冲水声的骚扰,我们实在不能再忍受了。”徐先生决定维权。
遭遇维权难
目前,徐先生已向椒江建设分局反映此问题。
根据反映情况,该局组织技术人员会同物业管理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发现徐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检查人员告知房东要求恢复原状,但是该房东还是继续装修。
昨天,徐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该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为什么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椒江建设分局热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陈思梅说,虽然楼上房东不该如此改建房子,“但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不能强制拆除目前的装修。”
陈思梅介绍,根据浙江省装修管理条例,商品房装修前,装修人应当向房管局装修办审批,但该条例在1998年被撤销了。根据建设部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人在装修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但是,这里的有关部门概念是模糊的。”
维权很难,徐先生说,“希望有类似遭遇的市民,可以给我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