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哈尔滨市对物业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着力健全完善以区为主的物业管理新机制。对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派出所、物业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报请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大矛盾由市住房局牵头协调解决。
针对目前哈尔滨市物业收费标准偏低,导致服务不到位、物业企业弃管现象增多等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摸底调查,并重新测算,对哈尔滨市物业收费指导价格进行调整。对物业服务保障对象的补贴将在新收费指导价出台后实施。
据介绍,物业服务保障对象的申报认定,采取与热保对象申报认定工作并轨的方式。
5类物业保障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
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建国前老军人
物业服务保障对象的物业服务费政府补贴标准:
住房控制面积以内实际支出物业服务费用的40%。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建筑面积67.5平方米(折算使用面积45平方米),低于控制标准面积(含标准面积)的,补贴费用按照实际住房面积计算;超出控制标准面积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保障对象有2处以上住房的,仅对其本人在哈市市区内居住的1处住房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