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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业费调整 “5类人”将享补贴

东北网9月13日讯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将对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进行调整,目前相关调研测算正在进行。据悉,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出台后,5类城市保障对象将享受补贴。

  据介绍,今年哈尔滨市对物业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着力健全完善以区为主的物业管理新机制。对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派出所、物业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报请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大矛盾由市住房局牵头协调解决。

  针对目前哈尔滨市物业收费标准偏低,导致服务不到位、物业企业弃管现象增多等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摸底调查,并重新测算,对哈尔滨市物业收费指导价格进行调整。对物业服务保障对象的补贴将在新收费指导价出台后实施。

  据介绍,物业服务保障对象的申报认定,采取与热保对象申报认定工作并轨的方式。

  5类物业保障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

  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建国前老军人

  物业服务保障对象的物业服务费政府补贴标准:

  住房控制面积以内实际支出物业服务费用的40%。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建筑面积67.5平方米(折算使用面积45平方米),低于控制标准面积(含标准面积)的,补贴费用按照实际住房面积计算;超出控制标准面积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保障对象有2处以上住房的,仅对其本人在哈市市区内居住的1处住房给予补贴。

 
124    2010-09-14 08: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