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电要小区业主均摊? 市物业办:两种标准 区别对待
洛阳网8月15日讯 11日上午,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近日,物业公司在小区内施工,借用的却是楼道灯用电,而楼道灯用电是每个单元的14户业主均摊的。他认为,物业公司施工应该借用路灯电,不该借用楼道灯电。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
那么,无论楼道灯电还是路灯电,这些公共用电到底该由谁买单?
调查:公共用电谁在买单?
记者随即在该小区询问了十几个业主,他们大多表示,楼道灯电由居民分摊,但路灯电应该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由物业公司代缴的。
记者随即与我市多家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洛阳置鑫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所负责的多个小区的路灯和楼道灯的照明用电均由物业公司承担;洛阳兴广物业公司吴经理说,该公司负责4个小区,包括电梯、路灯、楼道灯用电均由该公司承担;洛阳鸿基物业公司王经理说,该公司负责的小区的楼道灯用电由业主均摊,但路灯用电由物业公司承担。
市物业办:目前两种标准并行
小区的公共用电到底应由谁买单?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两种物业收费标准并行。按照新标准收取物业费的小区除了二次加压时水泵用电需全体业主分摊外,其余公共用电一律不许分摊;按照旧标准收取物业费的小区,小区公共用电由全体业主均摊,但各小区须定期将公摊情况进行公示。
涧西区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说,按旧标准收费的小区,包括室外路灯、楼道灯、电梯用电等共用电产生的公摊电费,由小区物业公司向供电公司代缴,但物业公司必须将每一项公共用电的总额、均摊费用以图表等明确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公示,获得小区业主的认可方可收取“公摊电费”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