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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紧急叫停强收车位租赁费

6月30日,《业主开车进小区必须先交300元车位费?》一文报道了西区御景苑物业强收高价车位租赁费用的事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小区车位租赁费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行租赁,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为此,物价部门紧急叫停该小区物业强收地下车库租赁费的做法,并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7月1日前不租车库,业主不准开车进小区!”今年6月30日前夕,为实施地下车库租赁管理制度,御景苑的物业公司卓越物业,受开发商委托,欲将未办理车位租赁手续的车辆,一概拦在小区道闸的大门之外,此举引发不少市民质疑。小区业主李先生认为,自己是小区业主,物业公司凭啥不让自己的爱车,与自己一同回到小区呢?此外,业主质疑,物业采取“要回家,先交300元地下车位月租费”的做法,有强行收费的嫌疑。

  针对业主的质疑,物业公司虽然表示不租车库,开车进小区可以“商量”。但是,市物价部门还是对物业公司强行租赁车位的违法行为,予以了叫停处理。物价部门表示,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该物业公司在向业主租赁地下车位过程中,每月共收取300元租金。其中,除90元的车位服务费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其余210元租赁费用应由市场决定,而不是采取强行收取的措施。为此,为保护众多业主的合法权利,物价部门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限期整改。

 
131    2010-07-06 09: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