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无直接责任
记者通过咨询法律界以及物业公司相关人士发现,依据相关法律,物业公司对业主室内装修的质量问题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楼上漏水,您应该保留证据,尽快与楼上业主理论。不论漏水原因是装饰公司不慎引起还是建筑质量问题,都应由楼上业主找相关责任人。
很多人认为,楼上漏水与物业公司监管不善有关,所以引发损失就去告物业公司,但官司很少有胜诉的。因为在现实中,室内装修是业主自主进行的,作为物业公司,其义务就是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有改变房屋结构等禁止行为并对禁止的行为予以制止。至于装修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不予以监管,也不承担责任。但是物业公司在楼上业主装修申报时必须履行告知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义务。
谁有过错谁赔钱
楼上漏水经常会造成业主之间产生纠纷和矛盾。大家还应互谅互让,妥善处理,但责任到底是谁的呢?该谁掏钱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备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由楼上漏水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可根据民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定责任。
记者通过查询公开的司法判例发现:实际审判中,法官多认为房屋共用墙壁、地板(天花板)及专有部分的管线,维修费用应由该共同壁双方或楼地板上下双方的业主共同负担。但维修起因可归责于某业主时,费用应由该业主负担。比如,漏水是楼上洗手间装修中未处理好防水防漏措施造成的,显然应由楼上业主承担翻修费用,并赔偿楼下业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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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业主免责
近日,上海的一个判例有点与众不同。法院并没有支持楼下业主上楼维修的诉讼。
李某居住的房屋顶部漏水,物业上门修理后仍时有渗水现象,他在请求楼上业主胡某配合维修遭拒绝后,将胡某告上法庭。
在法庭审理中,胡某称在李某入住前,该房屋从未漏水,原因是李某新装修不当所致,而从李家完全可以在楼下“捉漏”,自己家没有必要开膛破肚,且自己入住的是全装修房,入住前从未装修过,故对楼下房屋漏水无任何责任。
根据物业证明,漏水水管所处的位置是在胡某房屋地坪以下12厘米处和在李某屋顶以上3厘米处。法院认为,在无特殊困难情况下,从李某自己家中进行维修更合乎常理,遂判决对李某的诉请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