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社区住宅楼(金溪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衡阳市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受大华社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大华社区住宅楼(金溪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HFWY2011-G013
一、 招标项目的说明
本项目位于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呆鹰岭街146号,总建筑面积57819平方米,共18栋,均为多层。
二、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2011年12月。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办公等用房: 建筑面积约为 289 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格
1、三级以上资质物业服务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投标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 6 月 13日17:00时整截止(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人收到的预审合格通知后于2011年 6月 14日12:00时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到衡阳市船山路28号建设大厦805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七、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八、投标地点
衡阳市船山路28号建设大厦805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7 月 5 日8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11 年 7 月 5 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 2011 年 7月4 日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人:华女士,电话\传真:0734-8293138。
衡阳市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
2011 年 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