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受衡阳市房产管理局委托,对东山村廉租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HFWY2011-G004
一、招标项目的说明
1、东山村廉租房小区位于衡阳市珠晖区东山路,规划建设用地49044平方米。项目全部竣工后,总建筑面积为8114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74389.29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431平方米,幼儿园面积542平方米,门面面积3627.8平方米。规划停车位122个,容积率1.60,绿地率39.2%,建筑密度29.2%。
2、承当廉租房租金收取义务。
二、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于2011年5月交付使用,服务期限:两年。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办公等用房: 建筑面积为295.04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格
1、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 力;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6、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五、投标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25日17:00时整截止(北京时间)。
六、资格预审时间
2011年3月28日09:00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投标人收到的预审合格通知后于2011年4月1日12:00时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到衡阳市船山路28号建设大厦805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八、现场勘查:
1、投标前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2、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4月1日15:00组织勘查。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4月 8日8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
2011年4月8日上午8点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衡阳市船山路28号建设大厦9楼会议室。
十二、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于2011年4 月7日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人:华紫莺,电话\传真:0734-8293138。
衡阳市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