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小区该成立几个业委会?随着分期开发的小区增多,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专家建议,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委会。但该住宅区内已形成的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可以分别作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专家建议:自然街坊、封闭小区可“自成一体”
近日,上海闵行区某小区业委会成立“卡壳”。该小区一期、二期分别位于报春路南北两侧,业主习惯称之为北区和南区。2003年4月,该小区南区、北区共同成立了一个业委会筹备小组;今年2月,业委会成立,但报到房地部门后未被批准。房地部门的理由是一期、二期是两个小区,适合成立两个业委会。业主们对此感到不解,当初两区成立一个业委会筹备小组,现在却要“分家”,如果现在分别筹备成立,到时报批再次被拒怎么办?一期、二期到底该成立一个还是两个业委会?对此,闵行区房地局物业管理科的李先生说,由于该小区一期和二期中间隔一条市政道路,事实上被分成了南北两部分。小区业委会筹备成立在2003年9月之前,当时没有明确的划分小区依据,业主也没有足够的重视,南、北两区于是决定成立一个业委会。去年9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小区划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被提出来,该小区一期、二期适合作为两个小区来成立业委会,以避免日后在维修资金的使用上出现矛盾。物业科让业主们充分讨论,究竟成立一个还是两个业委会,将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如果业主决定成立一个,则只需发布一张公告即可。
当前,大型住宅区普遍面临着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问题。分期开发的小区,对如何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该成立一个还是两个业委会普遍存在困惑。业内人士建议,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主要标准,应看其设置的共用设施设备是否有密切关联。新建住宅区,特别是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如果其设置的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形成的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则可以分别作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房地产科学院副院长王青兰也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已把成立业委会的权力赋予业主,成立一个还是两个业委会,应本着有利于物业管理的原则,由业主自主决定。